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截止今年7月,全市35个生产矿山全部建成了绿色矿山,建成率全部达到100%。其中13个进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22个进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绿色矿山能建必建、应建尽建。
绿色矿山建设是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对矿山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升级改造,即: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我市矿产资源丰富,采矿历史悠久,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全市已累计开发利用煤3.6亿吨、铁矿1.7亿吨、铝土矿1607万吨、耐火粘土5332万吨。在资源开发的同时,我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自2018年开始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国家6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对矿山开采、加工、装运、储存、矿区绿化、恢复治理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升级改造。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矿政工作负责人 三级调研员 张德平:
露天矿山以扬尘防治和生态保护为重点,开采区采用湿法作业,加工车间和储料场全部棚盖,矿区道路全部硬化并及时清扫,出厂车辆全部冲洗,矿区可绿化区域全部绿化,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生态环境。
为优化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我市制定实施《淄博市绿色矿山建设技术要求》,并根据全市扬尘整治大会战要求,每月对矿山企业进行严格考核,扬尘治理不到位将被立即停产整改,扬尘污染严重且整改不到位将被关闭。同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充分激发矿山企业转型发展积极性。据统计,近来年全市35家矿山企业已经投入10亿元用于绿色矿山建设。下一步,全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制定符合淄博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建立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实现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新跨跃。